『勞健保及勞退金』


投保勞健保,是每個創業頭家的義務,也是員工的權利。雖然勞健保費是每個月固定的一筆開銷支出,但給了雇主及員工雙方保障,為避免以後產生不必要的糾紛及罰則,建議創業頭家們還是按實申報,免得因小失大喔!

一、健保
 根據規定,雇主需負擔100%的保險費,而員工保費部份則是自付30%,政府負擔10%,雇主負擔60%。創業頭家們可先參考下表一及下表二,估算大概每個月健保費支出為何。

投保單位:投保金額 *保險費率*負擔比率*(本人+平均眷屬人數):
(1) 投保金額:請參照全民健康保險投保金額分級表。
(2) 保險費率:目前為4.55%,以6%為上限。
(3) 負擔比率: 請參照保險對象保險費負擔比率一覽表。
(4) 眷屬人數:超過三口的以三口計算。
(5) 平均眷屬人數:目前以0.78人計。

舉例說明:老王在巷口開了間小吃店,本身有兩位眷屬,而小吃店裡雇了兩名員工,員工薪水每月22,800,每個月老王要繳給健保局多少保費呢?

答:假設老王每月薪水30,300,老王部份為30300* 4.55% *100% *(1+2)=4136
老王負擔員工部分22800*4.55%*60%*2=1245
員工自付額22800*4.55%*30%*2=622
4136+1245+622=6003,因此每月要繳的保費為6003元

***參考網站***
中央健康保險局:http://www.nhi.gov.tw
免費健保諮詢專線:0800-212369、0800-030598

二、勞保
 勞保的規定跟健保不太相同,若創業頭家們僱用員工未滿5人,或行業屬性不在勞工保險強制加保範圍,可不用投勞保,但必須為員工投保就業保險。而勞保對象分為強制投保與自願投保,5人以上公司、行號之員工為強制投保對象,實際從事勞動之雇主則為自願投保對象。必須注意的是,勞保跟勞退是不一樣的,以下先說明勞保部份。

被保險人
類別
保險費負擔比例
勞工保險 就業保險費
普通事故保險費 職業災害保險費
被保險人 投保單位 政府 被保險人 投保單位 政府 被保險人 投保單位 政府
員工 20% 70% 10% -- 100% -- 20% 70% 10%

就業保險費=被保險人月投保薪資÷30×加保天數×就業保險費率(1%)×負擔比例。
被保險人應繳保險費=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+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費+就業保險費-傷病免計保險費-身心障礙者補助保險費

以下列實例說明之:
小陳開了間公關活動公司,會計、業務、美編、企劃…等共有10名員工,因此按規定需投保勞保,平均薪資約30,300元,試算一位員工小張要負擔多少保費:
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30,300*5.5%*70%=1167
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費30,300*5.2%*100%=1576
就業保險費30,300×1%×70%=212
1167+1576+212=2955,小張負擔為2955元
員工自付的部份為(30,300元×5.5%×20%)+(30,3000元×1%×20%)=333+67=394

三、勞退新制
 為了改善舊制「看得到、摸不到」的遺憾,自94年7月1日開始施行勞退新制,,只要是受僱於適用《勞基法》事業單位的本國籍勞工,無論其勞動契約期間的長短、企業的正式員工、臨時工、工讀生,或是否由受僱單位投保勞工保險,只要有「雇傭關係」存在的事實,都適用《勞工退休金條例》,雇主至少每個月提繳勞工每月工資的6%作為退休金。目前適用《勞基法》的行業已佔多數,但仍有部分行業和工作者不適用勞退新制,例如,醫師、律師、會計師、公私立學校的教師等或演藝界之演員、歌手等。簡單來說,勞退新制為「個人退休金專戶制」為主,「年金保險制」為輔的雙軌並行制度:

● 適用《勞基法》下的本國籍勞工,包括短期工及工讀生。
● 雇主至少必須提繳勞工每月工資6%作為退休金。
● 年金保險需滿200人企業經工會或1/2以上全體員工同意參加,才可選擇。



想要當頭家的創業朋友們,可別忘了要員工共同攜手為您的事業打拼時,也要照顧他們的福利喔!


***參考網站***
行政院勞委會:http://www.cla.gov.tw/
服務電話:(02) 8590-2567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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